《社論》安樂死立法的趨勢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社論-安樂死立法的趨勢-160000519.html

梅納德在臉書預告死亡,去年十一月一日她服下安樂死藥物,並說:「今天我選擇以尊嚴方式面對絕症,這個可怕的腦癌折磨得很痛苦,留下來只會更痛苦。這世界是美麗的地方……,親密的朋友和家人是最好的照顧者……,讓愛傳出去!」



在西方,自殺起先受到寬容;自殺會被定罪是基督教晚期才被發明的複雜概念。自殺成了重罪,自殺者的財產被充公,名譽被破壞,貴族身份和家徽被撤銷,其森林和城堡被摧毀;一直到一八七○年,英格蘭自殺者財產充公的條文才被改變;自殺未遂者直到一九六○年,才不須入監服刑。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自殺歷史悠久,也有複雜的人文意涵;柏拉圖對自殺的看法是節制容許,他認為生命如果變得讓人無法忍受,自殺就是一項理性而正當的行為。疾病或受限的生命,都是人類選擇死亡的理由,這項哲學判定標準合理化自殺的舉動。

人到底有沒有死亡的權利?假如尊重病患自主權是最高的醫學倫理,為何人不能擁有在必要時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利?現在法律不追究自殺者,卻只給人打折的死亡權,這算甚麼邏輯?

羅馬時期,地方官都備有毒藥提供那些想死的人,只要他們先在元老院前為自殺的理由辯護,並取得許可。對當時的人來說,生命無甚尊嚴,因為奴隸、牲畜和人都擁有;而根據查士丁尼法典,平民因疼痛、疾病、厭倦生命、瘋狂或畏懼喪失名譽而自殺,都不會被懲罰。

加州參議院上週表決通過醫師協助車貸自殺法案,這是繼奧瑞岡、華盛頓、佛蒙特和蒙大拿之後,美國人口最多的州加入生命臨終最關鍵的一項自主權選擇-自殺。

英國詩人艾佛瑞茲在自殺的人文研究提到自殺是獻給畢生致力高品味生活的生命,一個優雅的裝飾音;自殺代表把自我拯救出來的企圖,不讓自己陷入絕望的情境。自殺者唯一可能寄望的是另一種形式的協助,是牧師、少數有時間願意傾聽的醫師或精神分析師的協助,或專為處理這些狀況而組成的團體,他們對自殺者所經歷的一切以同理心看待;雖然自殺者未必需要這些協助。

加州一九七六年率先通過自然死法案,推行預立醫囑,現在即將成為舉世支持安樂死的最大版圖。近一世紀,法律不斷演變,女人有了選舉權,墮胎權;不同族群有了平等法,同性婚姻在英、美都合法的今天,因為疾病折磨而衍生有規範的安樂死,現在成了人權和自由的高度象徵。

加州加速安樂死立法的近因是去年一位二十九歲的加州女子梅納德(BrittanyMaynard)罹患末期腦癌,症狀包括爆炸般頭痛、癲癇,失憶。當時,她希望以尊嚴方式結束生命,不再受病魔折磨;但是協助自殺在加州尚未合法,於是她搬到加州北鄰的奧勒岡州,該州十多年前就通過醫師協助自殺法案。

奧勒岡州從一九九七年公投通過醫師協助自殺法案以來,共有一千一百位生命末期病患要求醫師給予安樂死藥物,其中七百五十人因此結束生命。對於給藥的奧勒岡州醫師而言,「協助人們離開不再適合居住的身體是醫學專業的責任,也是醫師的部分工作」,因為「身體只是一個住所,當疾病和傷害摧毀這個溫暖住地,令居住者的能量、心智和靈魂都不堪時,最好能夠允許居住者離去」。

信用貸款房屋貸款


D50449CE07245EBD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車貸 信用貸款 負債整合
    全站熱搜

    m20sg4amk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