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集保帳號

(六)新股票之權利義務: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

(五)新有價證券上市買賣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市買賣日期:民國104年08月24日。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減資換發通知書寄送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

(四)減資後之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為49,682,40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496,824,030元。

(2)轉讓過戶申請書

壹、依據:

本公司於民國104年5月2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453,267,2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45,326,720股,該減少資本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6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3453號函核准在案,並復經新北市政府104年7月15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45163359 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相關減資換股作業計劃書亦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7月20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14316號函核准在案,並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民國104年8月24日起上市買賣。

(三)本次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發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房屋貸款之股東及其持股比率,原普通股每壹仟股換發新股522.922股(每仟股銷除477.078股) ,換發比率為52.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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