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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部及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攜手努力下,歷經二年六個月的奇力光電資譴案終於有了圓滿結論,六百四十八名勞工合計四千七百餘萬元資遣費在農曆年前順利獲得清償。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勞基法修正後,奇力案是工資墊償最大案例,也是適用追溯條款首例,具指標性作用。
新聞來源房屋貸款https://tw.news.yahoo.com/奇力光電6百餘員工資遣費-年前清償-160000460.html
南市轄內的奇力光電一○二年七月無預警關廠歇業,隔年九月宣告破產,因公司員工適用勞退新制,沒有舊制退休負債整合金欠款,但積欠六百多名勞工員工資遣費約五千萬元無法獲償。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王鑫基說,奇力光電適用勞退新制勞工資譴費計算約四個月,且因仍貸款在破產程式階段,符合追溯條款資格;關廠後勞工局立即入場輔導,協助勞工組成自救會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會認定歇業事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申請失業給付、函送地檢署查處不法、提報勞動部限制董監事出國,賴清德也與群創光電董事長爭取奇力員工到群創上班併計年資。
奇力經法院宣告破產後,勞工局也主動協助勞工進行債權申報,邀十六家債權銀行協商,力爭勞工權益,二年半來歷經勞動部、市府勞工局及勞保局多方協調、修法,終於在今年農曆年前獲得清償,是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維護勞工權益案例再添一樁。
奇力光電6百餘員工資遣費 年前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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